一、起诉法院给子女要膳养费都三个月没开庭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逾期仍未得到法院的开庭通知,您有权向该院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申诉。当法院受理抚养费等相关诉讼案件后,首先将为期七天的时间用于初步审核与接受申诉内容,随后在正式立案后三日内,原告方需要向被告方发送传票及起诉书副本;
其次,被告方将获得十五天的答辩准备时间,最后法院将会选定适当日期安排开庭审理。对于简单的审判程序而言,预计在三个月之内即可结束所有流程;而对于相对复杂的普通程序,则通常需要六个月以上才能结案。
然而,如经院长批准,审判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进一步延长的申请需上报上一级法院进行审批。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应该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开庭审理、裁判判断以及文件送达等各项工作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法院不给判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通过再次起诉、双方协商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法院给子女要膳养费都三个月没开庭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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