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探讨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1、当枉法裁判带来公民财产损失或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达到一定程度时,即会构成犯罪。
例如,超过了法定的金额限制或具有严重的影响。
2、如果枉法裁判使得当事人及其亲属走上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等绝望的道路,也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3、采取伪造相关材料、证据等手段,或者故意制造虚假案例进行枉法裁判的,也被认定为犯罪。
4、与串通当事人一起编制伪证,销毁证据资料或者审查庭审笔录并进行枉法裁判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5、除此之外,只要剧照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条件都可以被作为枉法裁判罪的犯罪处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判且情节严重者,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特别严重,须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