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出生证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2.新生儿父母所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新生儿父母婚姻关系的合法结婚证书或是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证,二者选其一提交即可;
4.由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完整病历首页和详细的分娩记录;
5.经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新生儿出生地医疗机构统一发放,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孩子出生证填养父母名是否犯法
犯法。领养的孩子不需要办理出生证明,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即可。如果办理假的出生证明,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出生证的填写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出生证办理需要什么证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