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女儿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依法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而中止或者消失。
在必要情况下,当子女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未能及时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责令子女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且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将不受任何限制。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子女已不幸离世或丧失了抚养能力,其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同样需要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责任。
赡养父母是每一位子女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无任何争议可言。
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成年人而言,若自身健康状况不佳或经济条件较为困难,他们的父母仍然享有提出索要赡养费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具有经济实力的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来说,倘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责任人已经过世或者丧失了抚养能力,那么这些后辈们亦应承担起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照顾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儿子女儿赡养父母责任怎么去分担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儿子女儿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