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录音和转账记录打官司能赢吗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若对方拖欠款项拒不偿还,即便债权人手中未持有欠据,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间接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例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者电话录音等。
这些证据愈加充分,则胜诉的几率便会相应提高,从而更有把握收回借款。
因此,即使没有欠条,债权人仍有机会成功索回借款。
根据被告方的人数,准备好相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
准备相关证据,包括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对方产生纠纷的所有有利于您的证据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能对您的诉讼有所裨益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电话录音是否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录音属于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有一定要求:
1、录音证据的取得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录音谈话人应当身份明确,自觉自由,不受约束、强迫,录音内容应当清晰、真实、连贯,方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以录音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证据的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话录音和转账记录打官司能赢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