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想过了就是想离婚怎么办
在面临婚姻解体时,我们可以有两种方式来作出选择:
若双方均有意愿且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通过签署协议进而解除婚姻关系。
该协议应详细规定如何处理和分配夫妻的共有资产,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以及其他必要的约定内容。
随后,您只需携带这份协议、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和办理离婚手续,整个过程快速便捷,操作简单易行。
然而,如果仅有单方面或者双方面不愿离婚,或者存在同意离婚但在资产问题或子女抚养权等议题上未能得到一致意见,引发争议,则必须采取另一种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裁决,这将涉及更为复杂,耗费更多时间的诉讼过程。
倘若初次申请未能成功,可能需经过二次乃至多次的诉讼才能最终达到离婚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想过了想离婚怎么办孩子怎么办
1、公民想离婚,但放不下子女的,可以选择携带抚养子女。
2、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将子女判决由本人携带抚养。
3、即使父母离婚了,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想过了就是想离婚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