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
1、关于公司未经合法清算便被注销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解散之后,须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后方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若公司未经适当清算而擅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对其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追索要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2、针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问题。
如果公司在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时,同时也没有完整的财务账目或者拒绝提供财务账目,那么公司股东有可能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这无疑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在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就将股权转让出去,且受让方对此知情或者应该知晓,那么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受让方也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此类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给予充分支持。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如何办
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返还被侵占物,股东不予返还的,公司可以起诉处理。侵占财务的股东如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一、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三、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此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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