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在什么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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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章程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无法产生法律效力:违反有限责任原则、限制股东只能以劳务出资、对公司剩余财产平均分配的条款、侵犯监事法定报酬权益、违反司法解散规定,以及限制股东转让权但仅限于生前赠与行为。这些情况下,相关条款将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公司章程在什么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章程在什么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公司章程效力失效:

首先是对有限责任原则的违背,其次,章程中限制股东只能以劳务形式进行出资的条款也将失效。

再者,对于公司剩余财产采用平均分配方式的条款同样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外,如果章程中的规定侵犯了监事的法定报酬权益,那么这些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

至于司法解散方面的规定违犯相关法规的话,也会造成其效力的丧失。

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即对于股东转让权有所限制,但这种限制往往只针对于股东的生前赠与行为。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公司章程是不是合同

公司章程不属于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章程在什么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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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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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然而,董事、监事、经理是否对股东直接负有诚信义务,则法无定论。一般认为,董事等的义务是对公司而非直接对股东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能对董事等直接。但各国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确定上述一般原则的同时,也承认某些例外情形。当公司董事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公司章程的职责使股东的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提出权利主张。有的国家的法律对董事、股东的某些直接责任作了规定,如日本《商法》第166条第3款中专门规定了董事对包括股东在内的第三者的责任;董事在执行其职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该董事对第三者亦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问题,也没有规定股东的代表诉讼。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为了适应境外上市的需要,与境外上市地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协调,规定了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直接的诉讼权利。该《必备条款》第7条还将公司章程的效力扩大至除董事、监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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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违章保险不赔
在涉及违章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驾驶员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上任一情形发生,保险公司将不进行赔偿处理。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确保保险赔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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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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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下可缓刑?
可宣告执行欢欣规定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该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且认为犯罪嫌疑人有悔过变现等,由于现行法规定的是可以被执行缓刑,故此即使满足了条件,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宣告执行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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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单位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时代的发展,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签字盖章的形式,而在更多第三方平台或电子支付时,会使用电子签章的模式。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因此,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所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子签章,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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