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出轨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尚未设立专门针对精神出轨行为的相关法规条文,因此,仅从法理层面来说,单纯的网络恋爱无法被指控为对婚姻忠诚度的严重背离。
相较于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情以及第三者介入等现象,这种情况与之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已经被明确列为法定的可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之间并非以夫妻名义,而是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
然而,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介入,并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同样的,所谓的精神出轨、网络恋爱等行为也未被列入法定的离婚过错范畴之内。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若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经调解仍无果的,则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当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虽然精神出轨并非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以精神出轨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却是可行的。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对双方进行调解,试图达成和解或双方自愿协商离婚事宜。
如若调解未能成功,法院亦不会直接作出离婚判决。
因此,若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未作出离婚判决,那么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精神出轨不属于相关法律所认定的过错,因此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精神出轨标准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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