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不良资产
本研究中所定义的企业不良资产是指那些预见中无法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资产、企业尚未予以解决的资产净损失及潜在亏损(即资金)的账面记录,以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法规所确认的各类存在问题且预计将造成损失的资产总额。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审计。
结合内控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
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及任期内消化不良资产的情况。
本实施细则所称不良资产是指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和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1、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2、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
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1)公示效力:不动产物权公示效力,是指登记机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晓该不动产流转的过程和结果的法律效力。
(2)公信效力:由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效力得以明确,从而结束了实践中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无法可依的状况。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登记簿上的登记状况向世人明示不动产的权属状况,对于登记簿上所载的权利人具有权利证明作用;二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簿所载的一切信息真实有效,纵使登记簿上所载情况与实际权属不相符,亦不得以此对抗第三人,从而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具有所谓的绝对性。即使登记错误或有遗漏,因相信登记正确而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所得的利益,仍能得到完全的保护。
(3)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不动产物权一经登记,即推定其真实的物权状态与登记的状态相一致。即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并通过相关程序推翻的情况下,对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权利人,可推定其为真实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不良资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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