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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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务员离异后抚养费处理与普通家庭相同。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应先由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若孩子由一方单独抚养,另一方需承担至18岁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并参与经济筹划。抚养费的数额和周期需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应避免子女在紧急情况下提出过多经济需求。
公务员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一、公务员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对于公务员离异的情况而言,抚养费问题的处理程序与普通家庭相同。

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的分配问题,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

如经过妥协还未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定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一旦婚姻关系解除后,孩子归其中一位家长单独照顾的话,那么另外一方除了要承担直至其年满18岁成人之前需要负担的部分或所有抚养费用外,还要亲自参与到经济来源的筹划的过程中来。

关于影射在协议中的抚养费用的数量以及周期范围,均需由家长双方充分沟通及通盘考虑。

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将有由法院作出终极判决的责任。

上述所提到的协议或判决,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处在正常成长阶段的子女在紧急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过多于原定数额的经济需求感到困扰或束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公务员不休假给补钱吗

公务员不休假一般是有补贴的。公务员未休假补贴发放标准为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务员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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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的抚养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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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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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10、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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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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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以不付抚养费的情况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三、失业抚养费如何处理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否有经济收入,都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失业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失业期间无经济来源的,可以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抚养方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约定的数额给付,可与被扶养方协商减少抚养费,但不能以失业为由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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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给抚养费后果
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其履行,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责任:如果有能力履行抚养费义务而拒不执行,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拘留或刑事处罚。若是对长期不给抚养费后果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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