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6-1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由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建,旨在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常见的类似机构包括医院、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科研院所等。大多数行政单位也具有事业性质,涉及环境卫生、城市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多个领域。
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

一、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

公立学校在本质上属于事业单位之列。

此种组织形式,主要由国家机关为实现其公共利益的目的而发起创立,或是由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予以推动建立。

这些机构旨在提供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的社会服务。

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熟悉的类似机构包括:

医院、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科研院所、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报社、出版社、公路管理部门、养路费征收机构;以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农业机械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诸多行政单位,实际上,绝大多数行政单位都具有事业性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学校可以成为未成年监护人

学校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只有该未成年人没有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时,学校才有可能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2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犯罪也称为共同犯罪吗
单位犯罪不等于共同犯罪。一个单位犯罪时,该单位是犯罪主体,就单位而言只有一个主体,因而不同于共同犯罪。一个单位犯罪时,该单位成员并不一定是共犯。单位犯罪也称为共同犯罪吗,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如下所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孩子在校监护人是否为学校?
孩子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不是学校,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但决然没有监护义务。学校和家长之间不是理所应当或者顺其自然的就达成了一种委托监护的合作模式,所以,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些意外事故,要根据学校的过错程度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谎称办学位诈骗罪判多久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利用虚假的事实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行为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和诈骗的数额来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孩子在学校被霸凌学校不作为可以起诉吗
针对儿童在学校遭受霸凌而学校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您有权通过教育局投诉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反映问题。同时,可请求校方领导或上级机构督促教师改正不当行为,追究行政责任。若教师侵犯您合法权益,还可上报学校管理层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孩子在学校被霸凌学校不作为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在学校遭受不当行为欺凌,学校未果应对应如何提起诉讼若欲通过教育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与检举,您可选择向教育厅、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提出诉求并提供证据,以期促使相关领导阶层或直属机关对问题进行审查并采取对策,进而要求教师改正不当行为,甚至可能会对其施加行政处罚。当然,对于教师所实施的侵害合法权益之行为,您亦有权寻求学校主管部门的介入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学校要求学生单转移选举权到学校所在地,这种行为存在吗?
[律师回复] 没有法律保证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而头发是人身的一部分,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学校的规定直接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由于学校的规定和我国宪法的第5条相抵触。故此,学校还违反了我国宪法的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扩展资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民法规定公民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身体权是指保持人身体的完整性的权利,如头发、指甲的完整性不受他人的侵害,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强行让学生剪头发的行为是触犯了民法关于公民身体权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3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学校可以称为单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