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人肆无忌惮地窃取您的身份证件,其可能会在未经您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实施以下行为,对您产生不良影响:
首先,窃去您身份证的人有资格利用您的身份信息,进行各种类型的金融借款活动;
其次,他们也有可能将您的身份证用于非法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当他人拥有您的身份证时,他们甚至有权开设账户并将此账户售予他人。需要强调的是,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公安部门均可依法对实施这一行动者予以处罚,即由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施以十日以下的短期监禁;如查证存在不法收益,应予没收。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任何滥用他人身份证或者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身份证的行为;
(2)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此类行为若涉及购买、销售以及使用伪造及变造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欠了钱,我有责任么
在此向您提供几点相关建议,首先,请拨打所属银行的信用卡客服热线,详细阐述当前困境并提出暂停使用该卡片的请求;
其次,在与客服人员的通话中,咨询其有关该张卡片分行的具体信息,进而查询到对应分行的信用卡中心联系方式,之后根据获取到的号码进行电话沟通,将实际情况详细解释给他们,同时期待银行能够拿出有效的解决策略;
第三点,尽管我们并不推荐立刻采取报警措施,但是鉴于建设银行对于客户的筛选有着严格的标准,所以此种情况下,特别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是您确实曾被理解为良好信誉等级的友人以团队名义进行申请,然而,如果此次账单逾期未偿还数额较大且无法确实排除亲朋好友造成的影响时,为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建议立即寻求警方协助;
若是经核实,责任并非源自我方良善的朋友而银行又未尽到应有的责任,那么在权衡利弊之下,为维护自身权益,可选择进一步沿用法律诉讼途径,甚至考虑提出赔偿要求。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可以做违法的事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