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申报登记这项解决方案适用于夫妻中有一方遗失了结婚证并希望进行离婚的情况。夫妻俩可以直接前往曾经办理过婚姻登记的地方或是其中任何一方的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使用仍然保留着的另一半的结婚证来完成离婚申报登记。
(二)首先前往原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相关证明文件后再进行离婚申报登记该项解决方案适合于夫妻两位的两个结婚证均已遗失且具备离婚需求的情况。婚姻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来真实反映结婚状况从而核准离婚申请,然而,当事人应就结婚证遗失的详细情况写下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构予以存档备份。
(三)首先前往民政部门补发结婚证书后再进行申报离婚手续除以上两种途径外,您还可以采取"先补领结婚证,再进行申报离婚手续"的方式,即先由双方共同前往民政部门补领婚姻登记证书,然后再依法办理离婚申报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证没有了,怎么离婚
若忘记携带或遗失了结婚证书,您可选择申请补发结婚证书或者重新办理婚姻证明文件后再进行离婚手续。
在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和前去婚姻登记部门签署离婚协议时,均需出示有效的婚姻证书作为凭证。
因此,如未能提供现有证书或无法补领该证书,您须先申领新的结婚证书或重新办理结婚登记证明,然后才能进行离婚程序。
您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结婚登记的详细记录,并要求开具婚姻证明,进而申请补发结婚证书。
对于已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且未进行登记的情况下,首先需要进行婚姻登记之后才能进行离婚;
如果双方并不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并且也未曾登记过,此时可直接解除关系,而无需履行离婚程序。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证没有了怎么离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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