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首先,若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并获得共识,法院将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出具裁决书;
其次,倘若无法在抚养孩子的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本着一方抚养一名子女的原则做出最终决定;
最后,在做出判决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通常情况下,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而两至八岁的子女则根据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至于八岁及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见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夫妻离婚要什么条件
在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我们需注意遵守特定的前提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协议离婚的申请人双方都必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身份证件;
其次,申请人和受理人都必须持有明确的意愿离婚的声明,也就是他们必须自愿地达成离婚的共识;
第三,在协议离婚阶段,夫妻共同财产的切割必须得到合适而公正的处理;
第四,离婚协议期间,双方必须就子女的养育做出恰当全面的安排;
最后,离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若想采用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以下五种情况下的调解都没有实际效果的话,将准允离婚:
首先,如果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人士跟非配偶的人共同生活的现象;
再次,如果存在长期多次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却屡次更正失败的记录;
第四,因为感情不合造成分居超过两年;
最后,如果其中一方向法院宣布失踪,另一方随后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予以准许离婚。
此外,下面列出了离婚所需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对于协议离婚的内地居民来说,需要提供以下三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
(2)正式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在采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确认起诉者身份、提出书面起诉书、出示正式结婚证,以及提供涉及财产的相关证据等等也是必要的材料。
总的说来,内地居民如有自愿离婚的需求,那么男女双方都应该前往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是某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可先尝试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再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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