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车可以提出来吗
然而,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即自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计算5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之事故车辆。
此外,执行扣留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担。然而,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按照程序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而当事人逾期未予领取,那么在这段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用则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事故认定书修改麻烦吗
若您对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该文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查请求。
对于您递交的复查申请,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假如他们决定受理,并且经过仔细审查,发现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含混不清、证据不够扎实有力、责任划分不够公正的情况或调查及认定过程中存在违法法定程序之嫌时,将作出复查结论,要求原本负责案件处理的单位对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
然而,如果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判断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真实可靠充足、适用法律法规恰当,且责任认定公平公正,调查程序合规,那么他们将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次数以一次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车可以提出来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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