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第二次诉讼请求离婚之际,我们有理由相信最终的判决结果会给我们带来好消息——成功的概率极大。
然而,如果仅仅是出于拖延的目的,那么这样做就显得没有意义了,除非您希望以此来争夺财产或是满足内心深处的报复心态。因此,我建议您采取一种更为妥当的策略:保持冷静,不要与对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接触和交流,静等法院通过公告手段将判决文件送到您手中即可。公告期为60天,届时自动视为已完成送给。如果您决定不出庭参加开庭审理,那么法院将会根据您的缺席情况做出判决。同样,判决书也需要经过公告送达,公告期同样为60天,之后还有15天的上诉期限,待上诉期限结束后,判决即刻生效。如果您还想继续拖延下去,可以选择在15天的上诉期限内前往法院领取判决书,然后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程序可能会持续数个月之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自首次诉讼审理宣告离婚申请未获许可之后,若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应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法院将会预先发出通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对于判决驳回离婚申请以及经调解达成和解且维持婚姻关系的案件,以及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若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度提出诉讼请求的,将不被受理。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原告撤销其申诉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原告再以同样的诉讼请求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对该请求予以受理。
然而对于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同样缺乏新的情况及理由,且原告在六个月内在重新提起诉讼的,则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目的规定,将不受理该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第二次被起诉怎么拖着”,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