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并不具备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谅解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事责任,然而,它并不能完全豁免刑事责任。
在刑事案件中,免于刑事处罚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不被视为犯罪的情况。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即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对于那些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自然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有缓刑吗
在刑事司法领域中,我们所谈论的缓刑制度,实际上是指法庭针对罪犯的状况,既可以选择执行缓刑之措施,亦可决定不采取缓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表述中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即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罪犯将会被判处缓刑,而在一些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考虑不予采用缓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四条的相关法律条款,罪犯只有在符合以下七项特定条件并同时满足时,方能得到"可以"适用缓刑的待遇: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有谅解能免于刑事处罚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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