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起诉和催收怎么处理
1、协商偿还全部欠款:
在法院立案至开庭审理之间,您仍有充足的时间与银行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在这段期间内偿清所有信用卡本金及利息。
一旦银行收到全额还款,债务得以清偿,那么开庭审理便失去了其必要性。
2、协商分期偿还:
如果您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欠款,亦可尝试与银行协商分期付款事宜。
然而,在您已被提起诉讼的背景下,情况已经相当紧急,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开庭审理是不可避免的。
倘若您因失业或身患重疾等原因导致无力偿还债务,这尚属情有可原。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信用卡起诉案
对于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未偿还或经过银行两次催缴仍未能按期还款的情况,银行方面将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启动法院起诉程序。
若发生此类情况,常规的信用卡违约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当银行进行多次催讨后,倘若您坚持不予还款,银行将于此时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
其次,涉及到离婚案件,其适用的简易程序为三个月,若是普通程序则需六个月方能完成裁判工作;
再者,若经审理后,您依旧拒绝还款,则该案件或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正式将其确立为刑事案件;
最后,当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案件将由检察院提请法院进行公诉,指控您恶意透支并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信用卡持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限定额度或日期进行透支,并且在银行催收之后依然不予还款,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视为恶意透支行为,且金额达到10000.00元以上即可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此,我们呼吁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成为犯罪嫌疑人。
在此特别提醒,若存在明知无还款能力而故意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款项、透支后逃逸、更改联络方式躲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藏匿财产拒绝还款、使用透支款项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下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定义。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每位读者都能够谨慎对待信用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使用这一便捷的支付工具。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起诉和催收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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