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证期间应由保证人及债权人共同商定确定。
然而,约定的保证期间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其起始时间不可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亦不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与之重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可以分为约定保证期间以及法定保证期间两种形式。
其中,对于约定保证期间的定义,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主保证合同中的协商确定;
而法定保证期间则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共计六个月时间。
此外,考虑到保证债务的特殊性质,其适用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周期。
这一设定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对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给予了长达三年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证期间和主债务期间一致可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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