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不给钱属于什么行为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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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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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情况下,消费不付款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其严重性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处罚标准。但如果存在明确的恶意逃单行为,且涉及金额较大,可视为有诈骗罪的故意。若消费后产生逃单意图但未付款,应视为债权债务关系,属于逃避债务行为,而非犯罪。
消费不给钱属于什么行为

一、消费不给钱属于什么行为

一般情况下,在消费过程中未支付相应款项,其严重程度尚未达到触犯刑律应予处罚之程度,故不被视作犯罪行为

然而,若消费时已明确表明恶意逃单(俗称“吃霸王餐”),且所涉金额规模较大,则可推断行为人具备实施诈骗罪主观故意

此外,若消费后产生逃单意图,但未实际付款,则此种情形不应归类为犯罪行为,而应视为双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仅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消费不给钱违反什么法

在民事法律层面上,若行为人在进行购物或消费用度后未支付相应款项,无疑已经触犯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

针对此类现象,消费者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沟通与商家达成和解。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消费者可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进行解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消费不给钱属于什么行为”,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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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是否属于行政审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步: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第二步: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第三步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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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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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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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争议赔偿责任归属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消费争议赔偿责任归属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争议赔偿责任归属有哪些
连带赔偿(消费者可以向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代位赔偿(消费者必须先向特定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为了尽快解决消费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确定索赔对象时,设计了有利于消费者主张权利的机制,具体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关于赔偿后的责任承担或分担问题,由销售者与生产者、其他销售者处理,与消费者无关。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一点只有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未造成人身、财产侵害,即只是发生一般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才适用。
企业变更后的责任归属
为防止经营者利用企业变更之机逃避对消费者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企业分立、合并导致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这一点也体现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中: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责任归属。为了便于在展销会结束后或者在出租柜台期满后,使消费者能够获得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如果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主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对于这一点,国家工商总局《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也作了相关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归属
为了规范广告行为,《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虚假广告作了禁止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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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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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非法加工消毒药品属于什么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毒产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原卫生部《关于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 (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 (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以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 (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四)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五)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说明有关情况。 (六)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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