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可以吸收杀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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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于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以灭口的,其故意杀人行为将被绑架罪所吸收,不再另行定罪。同理,如果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行为也属于绑架罪的范畴,亦不再单独定罪。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简化司法程序,避免重复定罪,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更为合理和统一。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对绑架罪的处罚会减轻,法院在量刑时仍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绑架罪可以吸收杀人吗

一、绑架罪可以吸收杀人吗

根据我过现行刑法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施行绑架行为并随后实施杀人以图灭口的罪犯,他们的故意杀人行径会被绑架罪涵盖,不再另作定罪。

这也意味着,如果故意伤害被绑架者的行为亦可归为绑架罪来处理,无需单独定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可以判处死刑吗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文规定,倘若绑架案中的罪犯对受害者实施了严重的伤害行为,这便构成了绑架罪中的“特别恶劣”的情节之一,法院可据此判处其死刑。

具体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中得以明确。

该条款详细规定了绑架罪的量刑标准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将他人用作人质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犯有上述罪行且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罪犯,应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需没收全部财产。

而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罪犯,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绑架罪可以吸收杀人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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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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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杀害被绑架人不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中的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罪行为造成的,且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的出现是过失。在绑架罪中,如果行为人为控制被绑架人采用暴力等手段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主观上并不追求被绑架人的死亡,对于死亡结果是过失的罪责,可以认定为结果加重犯,但毫无疑问,这种情形应属于“致被害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而对于为灭口或其他原因在绑架行为之外的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由于被绑架人的死亡结果不是绑架行为造成的,而是行为造成的,且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而非过失,故而,杀害被绑架人不宜认定为结果加重犯。

三,杀害被绑架人是行为加重犯。行为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除了基本罪的危害行为外,还增加了其他危害行为,或者实施了比基本罪行为性质更恶劣、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同种行为,刑法对此仍规定为一罪,但加重其法定刑。我国刑法对行为加重犯从重处理的立法已有不少,如“交通肇事后逃逸,”加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拐卖妇女、儿童有奸淫被拐卖妇女行为的,加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杀害被绑架人就是极为典型的行为加重犯的立法例,且是将行为与结果组合在一起作为加重因素的犯罪形态,即杀害被绑架人既包含的行为,又包含被绑架人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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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吸收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吸收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直接判处死刑,像是这种绑架罪可以吸收抢劫罪的情形,除非是犯罪嫌疑人同时绑架并抢劫了同一位受害者,并且绑架的时间是持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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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为什么说先奸先杀是数罪并罚,而绑架杀人是以绑架罪
[律师回复]   先奸后杀通常情况下是有的犯意,之后另起犯意,要,触犯的是两个权益,即妇女的性自主权和人的生命权;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罪、奸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手段妇女处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奸淫满十四周岁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节恶劣;  
(二)妇女、奸淫多人;  
(三)公共场所当众妇女;  
(四)二人上;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严重。  对被害人先,后杀害的行为构成了罪、故意罪两罪,应当数罪并罚。最高刑为死刑,最低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见,绑架之后又撕票的,应当按照《刑法》的这一规定,按绑架罪从重处罚,不再判故意罪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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