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作业罪三种情形法律如何界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因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被政府部门依法要求停工停产,停止使用特定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以及故意关闭或者破坏与生产安全息息相关的监控、报警、救援设备、设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危险作业罪刑事拘留多久
根据我过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审理时限分为普通时限与延长时限两大类,详细内容如下所列:
1.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其拘禁期限通常设定为14日,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送至监管场所开始计算的时间。
2.至于延长期限的刑事案件,其拘禁期限则设定为37日。
在这段时间里,由检察机关进行核查,其中7日内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核准的时间段;
如果获得了核准,在接下来的30日内,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取批准进行逮捕,若得到批准则执行逮捕命令,否则将会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作业罪三种情形法律如何界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