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身患乙肝且与男方离异,通常情况下,子女将归由男方抚养。
这是因为乙肝被视为不符适宜抚养子女之疾病,在这种状况下,相比女方而言男方或许更加具备抚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
再者,倘若其中一方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病症,亦或是存在其他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构成不良影响的境况,那么双方实际上都不大适合共同照料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女方有哪些补偿
在夫妇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同时,我们也满怀期待他们能够相互扶持,相亲相爱地走过美丽人生。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挑战和变故使得许多人不得不面对离婚这个沉重的问题。
当这对曾经的爱人最终走到离婚的那一步时,为了保障其中一方的权益,他们是否可以申请到经济上的补偿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存在如下情况时,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一方可申请获得经济补偿:
一是付出更多义务,二是无过错方遭受了侵权行为。
首先,如果夫妻之中某一方由于抚育子女、照顾年迈的父母或者协助另一方处理工作事宜等原因而承受了过多的责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他或者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而被请求的一方也应该予以适当补偿。
关于这种情况的具体解决方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
若未能达成共识,就需要通过法庭裁决来做出决定。
其次,如果存在下列任一特殊情况导致离婚,那么无过错的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1)重婚罪;
(2)与他人非法同居;
(3)采取家庭暴力手段;
(4)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5)犯下其它严重过失罪行。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每一对跨入婚姻殿堂的新人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婚姻的美好,珍惜彼此之间的缘分;
但在面对生活中的难题时,也能用冷静理智的态度去解决,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女方有乙肝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