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取保候审的是不是犯罪情节较轻的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者都必然面临的是犯罪行为之轻微程度。
依据相关法规,取保候审的适用并不仅以犯罪情节之轻微为唯一标准,同时还涵盖了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体例,例如那些可能面对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不同判决结果之人。
此外,还包括可能被判定有罪,但采取暂时自由限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潜在罪犯;
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的人,或者孕妇及哺乳中的母亲,若实施取保候审亦难以预见他们能够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
当然,还有在司法程序结束前,案件未予审理完毕,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的各类案件适格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能取保候审的案子严重吗
并不能因为被批准取保候审就认为问题不严重;
仅仅是由于该事项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得以达成取保候审这一安排。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取保候审的时效期满这种情况,也依然有可能会面临实际执行刑期的命运。
然而,取保候审制度本身主要针对那些违法行为相对轻微的被告进行适用,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最高程度的缓刑申请来寻求宽大处理。
取保候审是国家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指控犯罪的被告所实施的一种暂时不对其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手段。
当遇到有严重疾病或身怀有孕、以及正在哺乳期的孕妇等被告人,或是在违法程度较为轻微的案件中,人们通常可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能取保候审的是不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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