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效力的详细阐述如下所述:
若该签章之行为既符合意思表示之真诚信实要求,同时又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规定,那么该行为即被视为合法有效;
鉴于此种情况下,所有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均将由法人机构全权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法定代表人乃是按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明确规定,代表法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然而,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法律责任则应由公司承担。
若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公司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法定代表人行使越权行为的规定主要包括:
越权代表行为即超出法律赋予的代表权限范围的行为、无法在企业章程中得到合理界定的行为以及那些违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精神的行为等等。
当法定代表人执行这些违规操作时,相对方必须清楚地知悉或者有理由怀疑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权力范畴,那么他们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代表人章有哪些法律效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