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权拿走别人东西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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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市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押违规摊贩物品,但必须在法律条件下进行,并出具执法文书。城管部门只能暂时扣押违法经营工具,需开具暂扣通知书,并告知处理日期和注意事项。为防止不合规行为扩散,城管部门可采取查封、扣押等手段制止违法行为。
城管有权拿走别人东西吗

一、城管有权拿走别人东西吗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具有扣押相关物品的权利。

然而,为了确保公正合理,他们仅能在满足法律所设定条件的前提下,对违规摊贩进行物品的没收。在执行扣押措施时,必须出具明确的执法文书,以便于被扣押人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城管部门执法过程中,只能暂时扣押各类违法经营工具,且需开具暂扣通知书,其中标注了让涉事人员前来处理的具体日期和其他应当遵守的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有效防止不合规行为进一步扩散,城管部门可采用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手段,从而迅速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延续。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城管有权利拖车扣车吗

您可能对于城管是否享有拖车扣车的权力感到疑惑,其实这种做法并不违反法律法规

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明确阐述,城管部门有权依照交通规则,依法展开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行动,包括依法查封、扣押与其违法行为相关的场所、设施及财务物件。

故此,如若车主的行为涉及到违规停车,城管部门完全有资格采取拖车和扣车措施以保障公共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城管拖车、扣车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车主擅自把汽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这些被明确规定为禁止停车的路段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城管部门无需与车主取得联系便可直接实施拖车行动;

其次,当违法停车已经严重影响到街道的交通顺畅以及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之际,城管部门会主动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将车辆驶离指定的机动车停放点,同时向其灌输有关违法停车行为的治安意义,然而若车主未能积极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或者城管无法顺利联络到车主,为了确保交通道路的安全,城管部门有权先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秩序的空旷地点停放,或者送往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车场。

但是,在此过程中,城管部门需尽速告知车主有关车辆拖移的准确位置。

至于城管部门对于扣留车辆的后续处置事项,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城管部门拥有临时性扣留车辆的权力,但待超过法定期限后即刻归还给车主,对此无需过于担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停放车辆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事实上,作为国家执法机构的城管部门更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如若接续未达法定期限仍未被释放的车辆,车主可拨打110求助。

此外,如果车主本身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亦无权对其持有的车辆进行扣留,此时,车主可选择报警以维护自身权益。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管有权拿走别人东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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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的权利,这是一种行政处罚,处罚时应告诉你复议、起诉等救济权利,在处罚的时候不可以随意抢他人东西,否则构成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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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放在店门口被城管拿走了,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店铺门口摆放物品城管有权利进行清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扩展资料《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办法》对无法拍卖、变卖的暂扣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将暂扣物品采用粉碎等方式销毁。
解除暂扣后,除易腐烂、变质的暂扣物品外,当事人逾期不认领或者当事人难以查明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和公告栏发布认领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对暂扣物品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处理。对公告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应当对其进行处理,并退还暂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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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暂扣后,除易腐烂、变质的暂扣物品外,当事人逾期不认领或者当事人难以查明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和公告栏发布认领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对暂扣物品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处理。对公告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应当对其进行处理,并退还暂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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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城管无权贴罚单,车辆违停属于交警部门处罚。除非你的车辆进行占道经营买卖他们有权对你进行处理而无权进行违章停车罚款。以下是违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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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
交警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
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要对违章停车进行罚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二,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是不构成违章停车的,不能予以处罚。
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把罚单处理了。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就行了。
3.一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等都能受理接纳交通罚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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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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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把代为保管的东西拿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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