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婚姻中,若存在重婚、与第三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赌博吸毒等严重行为,或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超过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均可能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

一、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行为或者夫/妻一方存在与第三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事实。

(二)实施了可能对另一半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伤害的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存在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的情况。

(三)具有长期且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未改正。

(四)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双方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五)除上述列举之外,还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出现裂痕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符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若夫妇有意申请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以下三项重要前提,即:

第一,其婚姻关系须真实且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

其次,双方应已对诸多课题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处置以及债务履行等事宜达成了共识;

最后,不能有法律法规禁止夫妻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时应该归女方的财产是哪5种财产
1、女方的婚前财产;2、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3、女方继承的遗产;4、彩礼;5、女方的私人物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符合离婚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符合离婚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一般分居多久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到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
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符合离婚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符合离婚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一般分居多久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到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
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5岁孩子判给谁
夫妻离婚5岁孩子判给谁,要看跟谁更有利孩子成长。说白了意思就是说,如果是对5岁的未成年孩子,孩子的爸爸妈妈都想要孩子去跟自己一起生活的,那么通常情况是会判给抚养的条件比较好的那一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5岁女宝宝应该判给谁?
[律师回复]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广州入户,夫妻一方不符合条件,如何转入户口?
[律师回复]
B.同意调出函;8本人持人事部门的批文,但不能正常申请、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7;
B、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办理流程:
1、本人提供姓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E、原户口本复印件及广州市内落户地址(并附广州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注明所属派出所名称);F、本人的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G、子女系初、接收单位证明到迁入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工作单位名称、档案所在机构名称信息申领商调函;
2、回原单位调出档案并开出同意调出函、学位、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特殊办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缴纳人事代理服务费、小孩: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持人事部门的批文及《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大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盖章;3.个人需备资料:
A、学历:身份证;
5、本人将(二)中的材料准备交齐上交,经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审批;
4、人事部门批准后,通知本人领取人事部门的批文、《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C、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接收单位审核意见并盖公章、已婚人员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持人事部门的批文、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开出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B;
2、县的干部,需经当地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调出)C.单位主管部门鉴定、已盖章的《入户指标卡》、配偶子女需备资料:A、配偶;4。
三、国家统招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复印件:1.新接收单位(广州市内非国有企业)需备资料: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B.调动申请函;C.调进干部呈报表一式三份,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原单位需备材料:A.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的转移;
3、高中学生的在校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并拥有中级以上职称;(属省内山区市。备注:年龄35岁以下,博士可以放宽到40岁
二、需备资料;
6、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
D:(已婚一方符合也可异地人才单调入户广州办理程序
一、申办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5岁孩子判给谁?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离婚的话这个五岁的孩子有可能判给母亲也有可能判给父亲,这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因为这个法院在判给孩子的抚养权时是要看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的,都是从这个孩子为出发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一个儿子5岁,法院会判吗?
[律师回复] 离婚后,5岁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夫妻之间离婚,孩子5岁,法院判给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婚怎么判孩子?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离婚律师费5万贵吗?
夫妻离婚律师费5万是否昂贵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确定的。很多时候夫妻诉讼离婚,因为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往往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当然这并非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而当事人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选择,毕竟委托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动手就算家暴吗
视情况而定。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夫妻间吵架时候的推搡或者打了一个耳光,顶多算夫妻感情纠纷,构不成家庭暴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小孩5岁,女孩,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婚怎么判孩子?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离婚后夫妻共买住房5年后前夫要求分房未获支持
[律师回复] 曾是夫妻的A和B在离婚后又共同将之前两人居住的公房买下;之后,A又向提讼,要求分割该房。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对这一共同共有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A的诉讼请求。A和B原是夫妻,上海市杨浦区延吉七村某室房屋是A承租的公房。2001年6月7日,双方因离婚纠纷经社区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延吉七村房屋租赁人仍为A,双方同室分居,B住该室南间面积为8.7平方米,A住该室北间面积为7.3平方米,该室的小厅、卫生间、厨房为两人合用部位。2001年7月A和B登记离婚,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在系争房屋内。2002年8月,A、B按照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了该房屋的产权,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2008年4月,A诉至,称B经常辱骂、驱赶A,两人已无法再共同居住,从2005年8月起,A不得已到南通姐姐家中居住。现要求分割房产,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并按房屋价值的一半支付B房屋折价款人民币200,000元。而B则表示,房屋是两人结婚时分得的婚房。离婚时,因双方均无其它住房,也无能力购房,故达成同室分居的协议,并各自承诺今后如反悔将承担不利后果。2002年双方在离婚后又将房屋产权买下,产权登记为共同共有,就是基于离婚协议约定的同室分居的共同关系而对房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自己并没有辱骂、驱赶A,也不会干涉A的居住权利。该房是她唯一居住房屋,也无能力另外购房,不同意分割共同共有的房产。经审理后认为,A和B之间虽已无婚姻关系,但离婚后共同购买房屋,并对房屋的产权登记为共同共有,应认定为双方通过约定的方式设立了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之间不分份额地共同对同一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鉴于B出于对现实困难因素的考虑,不同意分割房屋,故A要求分割无法律依据,对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法官析法:如果A和B的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那么在离婚诉讼时,鉴于共有的基础即婚姻关系已丧失,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处理方式是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获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但是本案中争议的房产是在双方离婚后再行购买并登记为共同共有,该房产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新设定的物权。就本案来说,双方共同购买该房时已是离婚的状态,目前也不存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其他重大理由,考虑到B现实的居住困难,未支持A的诉讼请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符合5条就该离婚了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