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滩涂在内的各项自然资源,皆为国家所有,具有全民性属性。然而,对于依法规定为集体所有的森林及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滩涂部分,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国家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其合理性,同时对具有重大价值的野生动物和植物进行有效的保护。在此前提下,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以任何形式或途径侵犯或破坏自然资源的组织或个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二、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城市的土地如何管理
城市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归于全民所有。
而在乡村以及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权益分配方面,除了依法确定为国有的部分外,其余都划归集体所有;
至于宅基地及农民自行开垦的自留地与自留山等,同样归属集体所有。
国家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考量,有权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土地进行征用或裁罚,并向被征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任何机构或个人皆不得非法侵占、贩卖或以其他方式擅自转让土地所有权。
同时,土地的使用权亦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法转让。
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均须合理且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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