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

最新修订 | 2024-06-28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6人
专家导读 在一般的商业运营过程中,单位公章并非可以随意滥用的象征物。它实际上代表着公司的合法签字认可,并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在正式场合下加盖公章时,必须要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同时,如果有人非法利用公章进行活动,将会面临罚款以及印章被依法收回等严厉处罚。
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

一、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

在一般的商业运营过程中,单位公章并非可以随意滥用的象征物。

它实际上代表着公司的合法签字认可,并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因此,在正式场合下加盖公章时,必须要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同时,如果有人非法利用公章进行活动,将会面临罚款以及印章被依法收回等严厉处罚。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关于公司解散员工赔偿的问题是什么

若公司决定解散并辞退其在职员工时,需依照该员工在本单位的服务期限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这一补偿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内服役满一年后,按其一个月薪酬标准进行支付;

若为六个月至一年内者,则依照一整年的标准计算,否则如服务期限不满六个月,将仅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
一键咨询
  • 157****0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
浙江交通违章处罚标准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含哪些条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含哪些条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章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括什么条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章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具体对于民事案件有公诉吗
对于民事案件是没有公诉的,公诉只存在刑事案件当中。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刑事公诉也与刑事自诉有所不同。遇到民事案件有公诉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企业章程模板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章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章程范本具体包括哪些条款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章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
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刑法第六章第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第六章没有第六条,应当是第六节。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具体什么性质属于挪用公款
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就属于挪用公款。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关于什么性质属于挪用公款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文所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分公司法人章去哪办呢?
法人章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私章,刻法人章时,带上法人身份证与钱到刻章店去就可以了,法人章需要在银行进行报备,并且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备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章具体应盖在那里?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超不超期以递交并受理的时候为准,原则上上诉期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以顺延到节假日结束后的
第一日。可以不是本人去,费用和一审费用一样。
二、如果到二审递交上诉状缴费单就在二审开,如果在一审递交上诉状就在一审开。原则是通过原审向上级递交上诉状,但你也可以直接去二审上诉,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所以原审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二审应该会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
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原审人民应当在5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
我的车违章了,拿人的驾驶证消分,具体都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用别人的驾照消分是可以的,但每个车辆最多可以用3个驾照消分。具体步骤:
1、帮助消分的人要和车主一起到交警违处大厅办理手续。
2、两人都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3、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罚款交完后,违章就消掉了。
4、打印好的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日内交完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总额。车辆交通规则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绿灯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行。机动车在遇到有前方交叉路口有交通阻塞时,应该依次的停在路口以外处等候,即使是绿灯也不能通行。
2、是停车距离路边30cm以上的地方,会罚款50元。在我国的部分城市,为了整治一些靠边停车的不规范现象,车身右侧距道路的边缘超过了30cm以上的车辆进行违规停车,将处罚款50元的处罚。
3、在绿灯下,不走也属于违反交通法。交通法规定,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将被处于罚200元扣6分的处罚。
4、车顶载物过多被罚。载客汽车如果载物,装载的长度和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车顶行李架载货,从车顶开始算起,高度不能超过0.5米。
5、交通逃逸不一定是全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果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一般是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就可以减轻责任。
6、违规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要负全责。而且违章停车引发了事故导致他人伤亡的话,甚至有可能还要被判刑。
7、超载一个人都违法。5座小车咱照样坐6个人没事大人抱着孩子乘坐超载也没事不可能,被查到了,一样违法。超载20%的标准,按规定扣6分!
8、在左右车道同时变中间车道时,左车道要让右车道。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中间车道变道时,是由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予变更。
9、罚款不缴,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车主,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是滞纳金不会超过本金。
10、左侧车门不能下车。根据相关规定,在机动车道上的乘客是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
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的车违章了,拿别人的驾驶本消分,具体都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用别人的驾照消分是可以的,但每个车辆最多可以用3个驾照消分。具体步骤:
1、帮助消分的人要和车主一起到交警违处大厅办理手续。
2、两人都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3、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罚款交完后,违章就消掉了。
4、打印好的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日内交完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总额。车辆交通规则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绿灯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行。机动车在遇到有前方交叉路口有交通阻塞时,应该依次的停在路口以外处等候,即使是绿灯也不能通行。
2、是停车距离路边30cm以上的地方,会罚款50元。在我国的部分城市,为了整治一些靠边停车的不规范现象,车身右侧距道路的边缘超过了30cm以上的车辆进行违规停车,将处罚款50元的处罚。
3、在绿灯下,不走也属于违反交通法。交通法规定,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将被处于罚200元扣6分的处罚。
4、车顶载物过多被罚。载客汽车如果载物,装载的长度和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车顶行李架载货,从车顶开始算起,高度不能超过0.5米。
5、交通逃逸不一定是全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果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一般是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就可以减轻责任。
6、违规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要负全责。而且违章停车引发了事故导致他人伤亡的话,甚至有可能还要被判刑。
7、超载一个人都违法。5座小车咱照样坐6个人没事大人抱着孩子乘坐超载也没事不可能,被查到了,一样违法。超载20%的标准,按规定扣6分!
8、在左右车道同时变中间车道时,左车道要让右车道。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中间车道变道时,是由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予变更。
9、罚款不缴,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车主,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是滞纳金不会超过本金。
10、左侧车门不能下车。根据相关规定,在机动车道上的乘客是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我国法律的规定强制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指什么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概念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样判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等。
3、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等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
(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情节特别恶劣”具体是什么意思。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这边小编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必须要具有这种资格的人才能够成为主体的,比如说这会劳动工作的领导者调度者,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关于公司法公章,有何具体规定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