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诈骗怎么办
被雇佣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立即离职,同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了支付离职补偿金的合理诉求。鉴于以下几种情形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范畴:
首先是以欺诈、胁迫或是趁人之危的手段,迫使对方在无法表达其真正意愿的状况下签署或更改劳动合同,此类做法是无效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充分的自愿,并严格遵照诚实信用原则。若采用欺骗、恐吓或利用他人脆弱处境的方式来塑造劳动关系,这无疑会让一方背离其真实意愿。
其次,用人单位试图消除自身的法定责任、以及排除劳动者的权益也都是无效行为。制定劳动合同应秉持公平原则为基础,此原则所强调的核心含义便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保持对等状态。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某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免除己方的法定责任(如一律拒绝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甚至将员工的生死病老说成与企业无关等等此类条款,都被视为无效。
再者,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亦是无效。任何劳动合同的签订,其参与主体及内容都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即,参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双方都必须具备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资格以及劳动者资格。
最后,若劳动力报酬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倘若犯罪者怀揣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署以及履行各类合同时欺诈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其行为涉及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将被视为犯罪并面临法律追责:
首先,个人实施诈骗行为,致使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金额达到五千元到两万元人民币之间;
其次,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所得最终归属单位所有,此时,若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也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刑法》第22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诈骗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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