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理赔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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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获赔后,仍可申报意外险。根据相关法规,若因第三方行为导致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虽不能追偿第三方,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第三方索赔。
车祸保险理赔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一、车祸保险理赔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之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报意外险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被保险人因为第三方的行为而导致死亡、残疾或疾病等类型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虽然不具备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但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然有权利向第三方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二、车祸保险理赔多久可以拿到钱

在汽车意外事故发生后及时履行申请投保手续时,相关保险理赔款项通常会在法定时限内即三十个工作日内到达申请人手中;

然而,具体到每一起保险事件,其所需的处理时间还需根据不同保险公司运作流程及该事故的详细状况综合决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之日起,若符合相关条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所承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依法进行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保险理赔后还能报意外险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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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意外死亡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意外死亡赔偿包括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案情简介】 4月18日,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与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刘某的家属来到新塘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与见证下,双方签署《协议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该货运部向死者刘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分两期支付。同时,死者家属也承诺放弃所有仲裁或诉讼权利,保证不滋扰他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社会的经营及生产秩序。至此,新塘镇成功调解了于4月12日发生的这起意外死亡事故。 据介绍,4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驾驶一辆货车来到荔枝路收货,坐在副驾驶的搬运工段某打开车尾厢门,发现原本坐在车尾厢的刘某躺在车尾的位置,旁边有一摊血。随后,周某与段某立即拨打1 20,将刘某送到医院,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派出所调查后初步认定排除他杀,系一起意外事故。 随后,刘某的家属陆续赶到新塘处理其后事,且情绪较为激动。对此,新塘镇政府迅速组织安监办、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公安机关等部门,召集事故相关方展开调解。新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在安抚家属情绪的基础上,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责任,认为刘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死亡,该货运部应承担相应责任。新塘司法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死者年龄、被抚养人等情况,计算死者家属应得的赔偿金为70余万元,得到双方认可。 死者刘某的妻子崔某在达成赔偿后表示,事情发生后,新塘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努力帮助其解决问题,此次能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大大缩短了赔偿时间,也让其家属能尽快处理后事,早日走出令人悲痛的阴影。
意外车祸保险赔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 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 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 3、交付维修站修理;1 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 5、车主签字认可;1 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1、报案: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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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意外保险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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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意外车祸致死判多少年 意外把人撞死触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意外车祸保险公司赔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 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 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 3、交付维修站修理;1 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 5、车主签字认可;1 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1、报案: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意外车祸保险怎么理赔?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 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 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 3、交付维修站修理;1 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 5、车主签字认可;1 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1、报案: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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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了还是不是能报意外险?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是不是能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车祸赔偿了还是不是能报意外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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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意外车祸死亡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意外车祸致死判多少年 意外把人撞死触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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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车祸死亡判刑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意外车祸致死判多少年 意外把人撞死触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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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属于意外险吗
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废或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人身保险。交通事故通常被视为意外事故,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畴。因此,车祸一般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但具体理赔情况还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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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后,保外就医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审批程序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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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车祸致死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意外车祸致死判多少年 意外把人撞死触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车祸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意外死亡赔偿包括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案情简介】 4月18日,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与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刘某的家属来到新塘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与见证下,双方签署《协议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该货运部向死者刘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分两期支付。同时,死者家属也承诺放弃所有仲裁或诉讼权利,保证不滋扰他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社会的经营及生产秩序。至此,新塘镇成功调解了于4月12日发生的这起意外死亡事故。 据介绍,4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驾驶一辆货车来到荔枝路收货,坐在副驾驶的搬运工段某打开车尾厢门,发现原本坐在车尾厢的刘某躺在车尾的位置,旁边有一摊血。随后,周某与段某立即拨打1 20,将刘某送到医院,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派出所调查后初步认定排除他杀,系一起意外事故。 随后,刘某的家属陆续赶到新塘处理其后事,且情绪较为激动。对此,新塘镇政府迅速组织安监办、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公安机关等部门,召集事故相关方展开调解。新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在安抚家属情绪的基础上,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责任,认为刘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死亡,该货运部应承担相应责任。新塘司法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死者年龄、被抚养人等情况,计算死者家属应得的赔偿金为70余万元,得到双方认可。 死者刘某的妻子崔某在达成赔偿后表示,事情发生后,新塘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努力帮助其解决问题,此次能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大大缩短了赔偿时间,也让其家属能尽快处理后事,早日走出令人悲痛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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