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与诈骗罪并非同一性质的犯罪。前者被归类于扰乱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犯罪中的常见罪行之一;而后者则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范畴。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核心在于客观行为方面是否出现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状况。
具体来说,开设赌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动机,并在行为人的引导和掌控之下设立、承包或者租赁专门的用于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在此过程中,无论所提供的赌博工具是否公开,都不会对该犯罪行为的构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种情形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在计算机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等方式来实现。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开设赌场罪跟诈骗哪个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开设赌场罪比聚众赌博更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具体指的是行为人有使用多种手段,为他人举办大型赌局并提供必要设施和工具的行为。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判定,需要结合行为人对赌场的实际掌控能力、组织结构的严密程度以及赌博活动的规模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而非仅依据赌场所在地的变化就简单地将其归类为聚众赌博行为。
相较于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行为具有更强的持续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更为严重,因此被视为独立的刑事犯罪类型进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设赌场罪跟诈骗罪一样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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