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客体要件包含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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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本罪主观故意,旨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伪造信用卡、虚构交易等手法诈骗,将财物据为己有。若无此目的,即使使用欺骗手段如误用他人银行卡或拾得遗忘物不归还,亦不构成此罪。
信用卡诈骗罪客体要件包含哪些

一、信用卡诈骗罪客体要件包含哪些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因某种动机产生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后,便采取伪造涂改信用卡、虚构交易事实、重复刷卡套现等手法实施诈骗行为,最终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行为人如果没有这种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使其使用了欺骗方法获取财物,如误认他人的银行卡为自己的而使用,或拾得他人的遗忘物而拒不归还等,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还会判刑

当涉及到诈骗罪时,即使通过申请取保候审,若经由法院判定构成犯罪,仍将面临刑事审判以及相应的刑罚裁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与最终判决的结果并无必然联系。取保候审并非代表着必然被判处刑罚,两者的评断和衡量标准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仅仅因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便认定必定会被判刑或无需入狱服刑,这是错误的观念。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仅有那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才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从而为他们争取缓刑提供更大的可能性。取保候审是在法院尚未进行审理和判决之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一种刑罚。倘若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罪,则会依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定罪量刑。关于诈骗罪的具体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诈骗罪客体要件包含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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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客体要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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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要件包含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客体要件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方面,需满足以下几个特定要素:首先,当事人必须实际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操作;其次,当事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资料来骗取信用卡的使用权限;再次,当事人可能擅自利用废弃不用的信用卡;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非法冒用他人名义来滥用信用卡;最后,如果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发生了恶意透支的行为,也将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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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客体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客体包含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客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客体包含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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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包含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欺诈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知、被害人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利并造成被害人损失。立案标准: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金额达3000元及以上。诈骗金额较大者受刑事处罚,需被害人因诈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故意犯罪者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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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著作权的客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是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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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客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调动人们从事智力创作和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财富。知识产权有以下特征:一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二是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如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四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条约或参加国际公约外,只在一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五是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对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专利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三)商标。对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商标权相关法律法规中。
(四)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权利人依法就地理标志享有专有权。
(五)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专有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联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权利人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
(七)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对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规定在种子法、农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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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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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客观要件包含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客观方面包括哪些在诈骗罪的实质性构成要件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欺骗行为;其次,这一欺骗行为致使对方产生了错误认知;第三,成立诈骗罪还需满足被害人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做出了财产处分的决定;最后,当被害人因欺骗行为而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取了相应的财产权益,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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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以及健康为保险内容的保险。这类保险除个别的具有“两全”储蓄性质的险种外,一般都是以被害人的死亡、伤害或者发生疾病为赔偿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投保人、受益人为了取得保险金,就千方百计地促成赔偿条件的实现。这里所说的“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是指投保人或受益人采取杀害、伤害、虐待、遗弃、下毒、传播传染病以及利用其他方法故意造成人身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生病,以取得保险金的行为。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保险合同一般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约定都是有条件的,并不是对任何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比如有些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过错造成的事故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里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是指对造成保险事故的原因作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所谓“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是指故意夸大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更多地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的手段和方法多种多样,如涂改发票、多报损失等。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所谓“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是指在未曾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虚构事实,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活动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如谎称汽车被盗或家中财产被盗等。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这主要是指投保财产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故意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从而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如为得到赔偿,纵火烧毁汽车,然后谎报意外失火,骗取保险金等。
5.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他有关利益、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虚构了一个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比如谎称拥有一辆汽车,并用已报废的汽车的档案等有关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汽车保险合同,后又谎称汽车被盗或者被抢劫,骗取汽车保险金,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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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对租客包含哪些义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房东对租客有哪些义务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房客身份要看清
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对房客身份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
二、意外事故要当心
房东出租房屋前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安装的热水器是否符合规范、电线线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三、不良案件要提防
对于出租房屋的治安状况,房东也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安全、正常使用,谨防盗窃等不良案件的发生。
四、日常维修需负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我有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想问一下各位律师。请问金融凭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金融凭证诈骗罪客体一般不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条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根据本款规定,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使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是伪造、变造的。
这里所说的“伪造”,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非法印制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所谓的“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合法的银行结算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银行结算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涂改等手段,对银行结算凭证的主要内容,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
(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行诈骗活动的。如果行为人仅是伪造、变造了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而没有使用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银行结算凭证”,是指办理银行结算的凭据和证明。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我国结算方式中使用的结算凭证主要有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中,“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时,所填写提供的凭据和证明。这里所说的“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填写的凭据和证明。
这里所说的“银行存单”,既是一种信用凭证,也是一种银行结算凭证。银行凭以办理收付次数比较少、具有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和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等。它是由储户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银行签发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人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存单,凭以办理存款的取存。存款到期后,银行有到期绝对付款的责任,可以挂失。因此,可以说银行存单是一种重要的信用和结算凭证。
二、金融凭证诈骗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与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具有相同的性质。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是票据诈骗罪。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所提供的凭据与证明。利用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银行结算,其必以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的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为前提。收款的依据一般有经济合同、各项劳务费用的收费单据、各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凭证等证明。委托收款凭证根据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情况,具体采用哪种,则由收款人自己加以选择,在付款期满后,银行即将应付的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帐户上。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提供的凭据和证明。按照银行传递凭证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前者即信汇方式、是指委托银行以邮寄的方法划转款项;后者即电汇,则是指委托银行采用电报的方式划转款项。
所谓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银行结算凭证,亦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客户即存款人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后,由银行签发的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一种银行到期绝对付款的结算凭据和证明。存款人凭其可以办理存款的取存,银行则凭其办理收付款项,次数较少,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性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储蓄存款等就是凭银行存单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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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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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高利贷的主体包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放高利贷的主体有哪些 一、发放高利贷的主体有什么 当前,发放高利贷者主要有三大类群: 一个是较为富裕、有一定积蓄的普通人家,这个族群比较分散,财力也不怎么雄厚,放贷指向主要针对经济困难的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放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收益率大约为年息10-20%之间; 另一个是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有一定灰色收入者,这部分人在个人放贷族群中占有相当比重,放贷指向主要为效益较好的国营及民营企业,放贷期限较长,一般3—5年不等,往往随着工作调动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其所放贷款多以暗中投资的形式进行,收益具有明显的双重或多重性,既有利息收入,还有股红收入、贿赂收入。收益率在200%一500%之间。甚至更高; 再一个是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的民间机构。放贷指向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经营项目,期限不定。收益率在年息 60%一80%之间。另外还有些非法或者性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取得资金去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二、高利贷有什么社会危害性 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正因为高利贷有上述各种危害,所以以往无论是小说、,还是学术著作,都将高利贷描画为面目狰狞,充满血腥,吸尽农民脂膏的恶魔。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高利贷用于日常生活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至少使难以为继的农民暂时渡过难关,延续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延续,才能谈得上维持家庭生产。 由于高利贷盘剥过狠,极大地摧残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在抗战时期在根据地实行了减租减息运动。
我是一个大三的学生 现在还在上学 但是我在上学的时候自己有一个发明的专利所以我想在这里问一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都包含什么部分啊?都有什么啊?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以上就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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