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盗窃罪立案与否问题时,决定因素并非仅仅只在于有无追究意愿存在,而更多地是依据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作为衡量标准。倘若被盗物品总价值未能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立案门槛范畴,或者所缺乏的关键性证据使得无法确定其真实性与关联性,那么公安机关很可能会选择不予立案处理。
然而,即便受害者表示放弃追究,这一行为本身或许会对立案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却未必能够彻底阻止立案程序的启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相关材料后,应依照自身职权范围进行严格审查,如经查证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盗窃罪不追究的后果是什么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审慎评估罪行情节,包括违法所得额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因素,并结合被告人支付罚金的实际能力,依法裁定罚金数额。
当刑法未设定罚金数额标准时,罚金的最少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针对未成年罪犯,应予以从轻或减轻惩罚,其中罚金的最小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元。
若罪行情节轻微,仅处以罚金刑不会再次危及社会安全,且符合法定条件者,可依法单独判处罚金刑。
此类情况包括初次犯罪或偶发犯罪、自首行为或立功表现、犯罪时年龄不足18岁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不追究可以不立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