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办取保候审吗
若某位人士在遭受逮捕之后,公安部门发现无需对其持续羁押,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可向司法机构提出相应的请求。
然而,倘若公安部门认为该申请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涉及严重的罪行,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事处罚,那么他们有权力拒绝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没办取保候审属于立案吗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执行逮捕,或者在被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时,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机关通常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这种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逃避对他们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做出任何不利于司法程序的行为。因此,司法机关会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要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出庭。
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他们的羁押状态。总的来说,取保候审是在立案之后,由侦查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办取保候审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