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案子结案后会怎样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法律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疑犯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规,且未有任何违反其在取保候审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发生,则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他们可凭着被宣布予以取消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金融机构领取预付金退款。这就明确指出,待案件审结处理完毕之后,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的行为举止均符合法律规范,则该等预付金理应全数退还予犯罪嫌疑犯或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案子是否成立
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已正式立案之后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为了确保未被捕获或者已被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
这是在立案后由侦查机关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案子结案后会怎样”,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