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有个人明明知道他的同伙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却依然为之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服务,甚至包括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活动,而且其行为对于社会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您所提供的信息中,我们发现有人涉嫌参与了此类犯罪活动,并且其涉及的资金流动高达21万元人民币,这无疑可以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况。因此,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这个人很可能会面临被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风险。一旦被判定有罪,他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惩罚。若是单位犯罪,则该单位将会被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总的来说,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这个人极有可能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遭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21万量刑标准最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案金额达至二十一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具体的判罚标准主要包括:
1)通过支付结算渠道转移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
2)为犯罪行为人提供的投放广告等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的;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
4)涉及帮助的对象超过三名的;
5)在过去两年时间里,曾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在此后继续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者实施的犯罪活动对社会构成了重大危害的;
7)非法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达到五张(个)以上的;
8)非法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达到二十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21万流水会被起诉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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