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如何审理
在审理涉及到合同诈骗犯罪相关案件之际,必须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法则规定,对被告方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进行深入查证,并且关注他们在签订与履行合同时,是否呈现出虚构公司单位、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财务凭证、拥有真实履行能力的情形下却故意引诱另一方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以及收到赃款后躲藏起来等各种不法行径。
此外,还需要仔细衡量涉案金额是否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并且确定是否具备其它诸如累犯、主犯等严重情节。基于所掌握的所有事实和证据材料,法院将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正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定从犯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司法案件中,倘若某人确实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然而其对于整个犯罪活动的预谋策划、实际执行乃至最后的圆满落幕所起到的作用相对有限,抑或是仅仅为其他共犯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条件以及实质性的协助,例如提供犯罪所需的工具设备、指引犯罪目标所在、清除犯罪过程中的障碍因素、负责望风监视、协助转移赃款赃物等相关事宜的人员,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诈骗罪如何审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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