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怎么才能入罪
在认定侵占犯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财产所进行的非法占有的行为能否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行为人必须代替他人暂时持有、保管他人财物,或者在捡到他人遗失物、发现他人掩埋物品的情况下,行为人才有可能实施非法占有之举;
其次,行为人需将上述行为产生的财物据为己有;
最后,需要衡量的标准是这些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并且行为人仍然拒绝归还或者交付给原所有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只要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同时得到确认,那么该行为人便有可能涉案,并被判定为侵占罪,从而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怎么才能成立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侵占罪的客体要件。
第一,必须存在通过合乎法律规范、动机善良且方式合法地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其次,此行为必须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拒绝归还给所有者。
接下来,我们来看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这个罪行的犯罪者应当是一般大众,只要年龄达到法定成年标准(通常是18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实施者。
在主观方面,侵占罪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这些财物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或者是遗失物或者埋藏物,但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过失行为无法构成侵占罪。
此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如果仅仅是出于故意,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例如故意损坏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者埋藏物,或者因为要求他人偿还代管费用而延迟归还,或者由于疏忽大意导致财物被损坏或丢失等等情况,都不能按照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怎么才能入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