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施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可超出十二个月。换言之,公安机关在对涉嫌犯罪者或被告采取此项强制措施之后,在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期间之内必须完成案件的侦査、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各项工作。若在此期限内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因此,经侦部门在执行取保候审之后,有义务在十二个月内完成所有相关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经侦传唤几次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公安部门作为调查机关有权根据案情需求对被担保人进行传唤,然而具体的传唤次数并未设定法定上限。因此,公安部门有责任合理安排相关事宜,以确保不会对被担保人的日常生活及职业生涯产生不当的影响。传唤的目的主要在于收集证据或者是获取相关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经侦要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