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异之后,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子女对其父母负有法定的孝敬义务,而且这种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关系的变更而发生任何改变。倘若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极度困苦的父母来说,他们享有向子女索取赡养费用的权力。经过提起诉讼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以后,如果子女仍旧拒绝履行相应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法院有权依据已经生效的裁决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二、父母离婚子女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对于夫妇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倘若夫妇之间就此达成了协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划分到各自所有,并且也告知了债权人,那么一旦债务人面临对外负债的情况,债权人便只能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中寻求清偿。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形式、取得的时间、资金投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发展且便利日常生活的原则来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子女有赡养义务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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