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犯罪是否会构成洗钱罪
并不属于。洗钱罪所涉范围具体体现为:毒品罪犯、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从事恐怖活动的罪犯、涉嫌走私行为的罪犯,以及贪污贿赂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和金融管理秩序遭受破坏的犯罪分子,他们所获得的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若孕妇因涉嫌诈骗罪而面临诉讼指控时,倘若证据确凿且判决所需条件得以满足,那么通常情况下,若其所构成犯罪情并不十分恶劣,将会给予缓期执行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对被告人予以缓期执行的宣告,同时根据具体犯罪情况以及考虑到社会危害性,禁止该犯罪者在缓期考验期间进行某些特定行为,例如参与特定产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等,甚至与特定人员进行密切接触。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诈骗犯罪是否会构成洗钱罪”,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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