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原件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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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离婚起诉时缺少结婚证原件,可先到原婚姻登记机构或对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凭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补办结婚证。补办成功后,即可依法启动离婚程序。这是解决缺少结婚证问题的有效方法。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原件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原件怎么办

若尚未取得结婚证而无法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您可首先持有效的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曾经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或向另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提出补办结婚证书的申请。待成功领取到新的结婚证后,方可正式启动法定程序走上离婚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没有材料怎么办

申请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时,请务必向法庭提交您们的结婚证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并将起诉状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准备两份以及一寸标准照一张以备用。

此外,起诉状内应该详细注明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事项、相关事实陈述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根据具体情况,可同时附上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能够证实双方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直接证据、财产状况的评估报告等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有权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证明,或是补办相关的结婚证书来进一步支持或完善其离婚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原件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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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再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原审判决自动撤销,而且还能满足原审被告申诉要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之规定,是否允许原告申请撤诉要做必要的审查。在再审判决宣告之前,首先要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再审案件中的原告撤回原审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问他们是否同意撤诉,原审被告据此还可以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的、更注重效率,因此撤诉在再审程序中的运用是有法可依的。不符合法治理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三、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符合法律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侵害他人利益、第156条之规定,申请撤诉是一,原则上应予准许,国家不应过分干预。 二、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利于化解纠纷,符合法治理念的要求。如果当事之间已无任何纠纷,并最终定位于效率。如果不允许再审程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显然不符合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人民和人民法官的权威和形象。 四、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法律依据。撤诉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131条,不仅不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不允许受侵害的当事人撤回诉讼,有可能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因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往往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理由如下: 一、允许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他当事人也同意原告撤回原审诉讼请求如果还坚持做出判决,胜诉无望。而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价值目标既追求公平、公共利益次还应当征询其他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损害他们的利益、二审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参照适用的仍然是 一、二审程序,那么撤诉案件同样可以这么理解。当然,原审原告申请撤诉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原审原告提出而发生的,当然原审原告也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再诉讼下去,对私权的处理;当事人认为诉讼效益小而诉讼耗费大,即使胜诉也无甚可得;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充分,当事人的私权利并非不能动摇人民裁判的效力,既然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自动撤销,当然包括撤诉权,同时也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已化解的矛盾加剧。享有撤诉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行为。从审判实践来看,其表明提讼的当事人对其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再要求进行审理,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作的一种处分,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当事申请撤诉的,往往是其诉讼目的已经通过诉讼外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只要当事人的撤诉原则上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的角度来看,也无规避法律的行为。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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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申请撤诉,准许后将做出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该案就会进入结案程序,经过内部结案、归档等程序后,该案件的档案由档案室保管,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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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回原籍后,原籍户口会变成原籍的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户口迁出挂靠在学校之前的原籍地户口是家庭户的,迁回原籍的会恢复家庭户口,户口类别为非农;如果原籍地户口本身就是集体户的,迁回原籍同样还是集体户口,只是户籍地发生变更而已。
1、户口原籍是农村户口的,迁移后会变成城市户口,毕业后,不能迁移到原籍的村上,回签时需要村负责人开介绍信,出具证明,但不再是农村户口,而是居民户口,农村的政策不再享受。迁回后,户口本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能到父母的户口本上。
2、若是城镇户口的话,直接签回户籍管理地即可。扩展资料:大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几种情况:
1、被录取的新生户口办理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经派出所审验合格后,签发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许有空白项,身份证号码齐全。新生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招生机关交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校手续,将户口迁移证递交学校户口管理机关,经审查迁移证内容合格后,由学校户口管理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学生户口办理按学生派遣单位发放的派遣证上所填单位地址,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3、退学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学校退学文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肄业、结业学生户口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肄业或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户口办理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档案被原单位取消,原单位解体,原单位能退休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您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补办认定手续。以及《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办法》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申请办理补办认定手续应当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一)职工户口及身份证、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二)补办认定招收、分配、安置材料的,提供能够证明招收、分配、安置时间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无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的,提供知情人座谈会会议纪要,2名以上知情人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养老保险手册;   (三)补办认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的,提供原户籍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章的迁出或者迁入底案复印件,下乡所在农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四)补办认定学历材料的,提供毕业证或者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校档案机构盖章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五)补办认定岗位技能(职称)材料的,提供核发岗位技能(职称)证书的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补办认定档案工资材料的,提供单位原始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职工工资发放名册;   (七)补办认定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的,提供调出、调入单位出具的证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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