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财产保全勾后,被告名下车辆是不是可以由法院扣押
在实践中,若财产保全申请者的保全请求涉及到车辆等具有移动性的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法执行扣押程序。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那些与财产保全相关的利益方,在感知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不可避免的损害时,便可在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者驻扎地,亦或是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许可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房产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提出诉讼保全请求时,只要符合相关保全条件并且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庭缴纳了保证金,就可以对涉案房屋实施查封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会将房产直接冻结,因为房产的查封与账户的冻结有本质上的区别。
通常情况下,只有特定类型的资产(如银行账户)才可能被法院采取冻结措施,且其冻结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而对于房地产和其他种类的有形或无形资产的查封时间更是严格控制在一年及以上,即使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专门做出另外规定的也不能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财产保全勾后,被告名下车辆是不是可以由法院扣押”,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