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以下两种方式供您参考:
1.借助银行渠道进行贷款申请。此类情况下,通常需先行偿还原住房的剩余债务,待还款完成后,方可考虑将此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其他银行再次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然而,请注意,不同银行针对按揭房屋二次抵押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别,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前往当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2.寻求担保公司协助办理贷款事宜。在此种途径中,无需提前偿还原有贷款,但贷款金额通常不得超出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按揭的房子能做抵押贷款吗
很遗憾地告诉您,按照现行规定,购买时办理按揭手续的房产,极少可能拥有充足的资金再次办理抵押贷款。
在我们咨询房屋贷款事宜过程中,银行往往会以该套房产作为担保工具来向我们提供贷款支持,从而获得对该块土地的抵押权益。
假如您希望利用同一房产向其他银行提出另一次的抵押贷款申请,这种情况在多数银行是难以实现的。
然而,近期确实有部分银行推出了新型业务——“转按揭”服务,意味着在前一笔房贷尚未结清之际,您仍有机会将贷款转移到另一家银行。
但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首先与原本为您提供该笔贷款的银行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倘若对方表示无法接受,您方可考虑寻找其他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洽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按揭的房屋可以抵押银行贷款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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