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鉴定什么时候去做
通常情况下,公众在遭遇轻微伤害之后,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对其伤势加以鉴定。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所设定的人身伤情鉴定准则以及受害人当时的受伤状况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来看,若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的可行性,则公安机关所设立的鉴定机构将在收到委托之日起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提出相应的鉴定意见,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二、轻伤鉴定下来必须刑拘吗
轻伤报告披露之际,未必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在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度受伤的情况下,倘若伤势趋近于微小损伤,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相对较少且受害者存在一定过失或者被告人全额赔偿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同时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则可能适用拘役刑或管制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轻伤鉴定什么时候去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