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怎么收取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明确要求,对取保候审措施所涉之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其次,还需关注被取保候审人员在社会上可能带来之危险性;此外,还需充分了解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其可能引发的刑责大小;同时,也不能忽视被取保候审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对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由相关决定机构依据上述多重考量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精确判定。值得注意的是,该笔保证金必须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设账户中。因此,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我们无法提供确切答案,这取决于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金怎么申请退还
退回申请取保候审金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犯罪嫌疑人在获得释放并获得取保候审待遇的整个过程中,只要完成了对取保候审的解冻,公安机关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将保证金悉数归还给犯罪嫌疑人;
其次,对于决定是否要退还保证金这一事项,公安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与研究之后,再上报县以上级别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通过,随后由该负责人,亲自签署下发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
最后,公安机关按照法规规定,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以后,应当在完成取消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指定的银行,要求其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则需要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确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借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所收取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应在充分考虑诉讼得以顺利进行所需保障措施、犯罪行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及案件本身性质和当事人责任轻重予以评判的基础上,同时兼顾被申请取保人的个人财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具体的保证金数量将由独立公正的评估机构依法严谨审查后作出决定,并且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存入特定的银行账户中。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每一个案件的保证金数额都是独特且不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