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以及300000元到500000元之间的情况,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自行确定并执行具体的数额标准,然后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因此,对于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的确立,应当以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关于盗窃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首先,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方能被视为属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较大者。
其次,此类案件中,如果在两年之中实施过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也将被视为立案标准之一。
此外,若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侵入他人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与外部环境相互隔离之住处进行盗窃活动,亦可构成盗窃罪。
再者,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同样符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透明度极高的标准,被盗的财产价值从而决定了出现刑事犯罪行为后的相应法律对待,即:财产价值介于1000元与3000元之间的,定义为“数额较大”;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定义为“数额巨大”;而价值一旦达到或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则定义为“数额特别巨大”。此外,无论是省一级的高级法院还是检察院,都可以基于各自辖区独特的经济与社会实况,谨慎地设置具体的数额裁量标准,并且需要在规定的范畴内向最高级别的法院以及检察院呈交审批。所以,盗窃罪立案的准入门槛应当遵循各地已经制定且被广泛认可的具体数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