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物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270条所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于犯罪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的罪行,其量刑裁定应以被侵占资产额的多寡及是否涉及更为严重的情节为基础进行衡量与判定。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产数额较大且在官方宣判前仍拒绝归还,则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等处罚。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产数额巨大或是存在其它严重情节,那么其就应当承担二年以上直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行为属于“告诉的才处理”范畴,也就是说,只有当受害者提出控诉后,相关部门才会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财物侵占罪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有效的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犯罪的相关条款,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受托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之后,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将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又拒绝归还,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中,侵占数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2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而当侵占数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之明确规定,涉及侵占他人财产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被侵占金额以及案件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对于侵占数额达到较大且拒绝返还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罚;若侵占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名的审理必须在受害人提起诉讼之后才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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